邻水县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邻水县八耳镇倒须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邻府〔2020〕5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重新划定八耳镇杨汉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取水口位置。八耳镇杨汉沟,坐标为107°10′3.14″E;30°12′21.95″N。
(二)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域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的河道范围;陆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三)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域为取水口下游300米至河流源头,除一级保护区外的范围;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整个流域(除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下边界外汇水区)。
二、撤销八耳镇倒须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你县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依法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强保护区内污染源、风险源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依法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和饮用水安全。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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