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文种类 批复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1-02
  • 发布日期 2025-01-02
  • 文号 广安府复〔2025〕2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区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1-02 18:29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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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广安区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广安区府〔2024〕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府呈报的《广安区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区大龙镇光明村3组,黄坝村1、2组,浓溪镇笔架山村11组,协兴镇堡寨村7组,兴平镇新合村3组,大安镇大兴社区6组、福城村6组,白市镇白市村(原洗马村)8组共计1.3932公顷农用地(均为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拟作为大龙镇光明村活动室及附属工程,大龙镇黄坝村污水处理站,大龙镇黄坝村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大龙镇黄坝村村民活动广场,协兴镇宝寨村和浓溪镇笔架山村文化广场、停车场、公共厕所,兴平镇新合村活动室,大安镇新建大兴村污水处理站,大安镇新建福城村休闲文化广场,白市镇白市村活动室建设用地。

三、你府接此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审查审批具体项目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同时,切实维护好被占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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