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五届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2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70号),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省级负总责、市县负主体责任。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要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意见》明确,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0年9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更好地统筹指导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具体改造工作,结合广安实际,草拟了《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3月开始起草《方案》。6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形成《方案》初稿后,分别向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后形成了《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七个部分:
(一)改造原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原则。
(二)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城市或县城(城关镇)2000年底前建成、配套基础设施老旧、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对于个别市政设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非常强烈的建成于2000年及以后的住宅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任务。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626个,涉及1788栋楼、38819户、381.07万平方米。以后每年的改造任务按照各地实际申报与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情况实施。
(四)改造任务。改造内容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
(五)改造资金。各地各单位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筹集改造资金:1.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解决一部分;2.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及专项债券解决一部分;3.水电气通信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解决一部分;4.市财政根据各地推进情况以奖代补方式补贴一部分;5.对整合小区闲置空地、调整容积率、加修车库、拓展商业设施等打捆包装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解决一部分;6.鼓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居民)出资、捐赠等方式筹集一部分。
(六)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各地要摸清符合改造范围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改造内容、资金测算、闲置土地现状、小区容积率、商业设施、小区停车位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
2.设计方案。各地根据轻重缓急,本着“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采取“一区一策”方式,并根据群众意愿设计改造方案,测算所需资金。
3.征求意见。通过网络新媒体、张贴栏、业主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汇总意见并修改完善。
4.启动实施。各地依法依规选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相关建设程序启动实施。
5.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并按照相关程序做好结算报审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高位推动、高效推进,要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明确改造重点、实施措施等内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2.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城镇老旧小区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3.积极筹措资金。各地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多渠道整合项目经费,打捆使用。要研究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奖补,居民合理分担、单位资金整合、企业积极参与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4.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试点小区的示范引导作用,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5.严格督促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地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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