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2025年12月30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对森林防火期、管控要求和责任落实等关键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命令明确,2026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延长防火期并按要求进行公布和报备。
命令划定,全市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在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必要时,可对高火险区实施封山管理,非相关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在火源管控方面,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擅自野外用火。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按规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在严格监督下实施。各地要在重要林区、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或检查哨卡,对进入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火源保管和防火宣传。违规者将被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命令,各地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责任单位须在重点林区及沿线设施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及时清理可燃物并加强巡查。在7级以上强风等极端天气下,须对穿越林区的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采取紧急拉闸避险。同时需加强防火宣传,引导群众安全用火,提升公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强化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严格执行应急响应机制。各类扑火队伍要常态化训练演练,高火险期靠前驻防,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优先疏散群众,在保障扑救人员安全前提下科学开展扑救。
命令要求,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包保和网格化管理,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患限期整改,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命令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记者 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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