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润康药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发布日期:2025-12-17 16:43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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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安润康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621MA62GFET4E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江林俊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广市环罚〔20258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32.6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1

公示截止期

2026/6/11

处罚机关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300MB1665514L

是否为简单程序处罚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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