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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5-15
  • 发布日期 2024-05-16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6 00:53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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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水库管理处

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整治左右干渠及其支渠共计13条渠道,整治的渠道分别为左干渠及其支渠燎原支渠、建丰支渠、金协支渠、东升支渠、红卫支渠,右干渠及其支渠寸腰石支渠、金广支渠、安广支渠、灯塔支渠、穿朝支渠、穿化支渠;整治内容包括对左右干渠渠首进行整治,左右干渠进水口更换检修闸门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工作闸拆除重建;整治渠道、隧洞、渡槽、倒虹吸等渠系建筑物,整治泄水闸、分水闸、节制闸、人行桥、机耕桥、放水洞、山溪渡槽、山溪涵洞等小型建筑物。整治渠道总长度149.14km。本项目总投资26140.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53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工程、运输过程等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及燃油等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以及渠道疏浚工程产生的淤泥恶臭。施工扬尘采取苫盖、洒水控制作业面等措施;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产生的污染物量小且排放分散;渠道疏浚产生的淤泥即产即清,淤泥堆放处喷洒除臭剂,并及时就地利用。

(二)噪声。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噪声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午间作业。③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木材、钢材等严禁抛掷,材料运输车辆进场由专人指挥,厂内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④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有关部门同意的运输路线行进,运输时间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同时严格限速、限载管理,禁止鸣笛。⑤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间。⑥施工前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

(三)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场地剥离的表土进行单独堆存,布设密目网覆盖措施,并设置临时排水、临时沉砂、临时拦挡、撒播草种。表土用于施工区覆土绿化。②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

(四)废水。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废水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砼砂浆拌和系统和砼养护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和车辆设置冲洗系统,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用地范围,禁止破坏用地红线以外的地表植被;在林地周边进行施工活动,应加强施工火源、火种监控,杜绝森林火灾事故;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两栖动物造成碾压,冬春季节施工发现的两栖动物,严禁捕捉,并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在春夏繁殖季节控制施工车辆速度,避免对繁殖期两栖类造成直接伤害;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设置隔音障碍以减少噪声干扰。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评价区长时间鸣笛等措施降低对野生动物的惊扰;由于工程沿线人类活动频繁,适生物种都是常见物种,生存能力较强,附近均为同类生境, 因此工程施工期虽然对该区域的野生动物产生一定的干扰,但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会有明显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可以通过落实土地平整、生态恢复等措施,使施工区基本恢复原貌,当植被恢复后,野生动物又会重新回到原来的栖息地,对陆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不会威胁到工程所在地区动物的种群数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大气污染源。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建成后不增加取水量,对取水口下游区域地表径流水文情势不会因为取水量的变化而产生影响。本整治工程为水利工程,工程任务主要为农业灌溉,不涉及城镇居民及工矿企业供水,也不涉及发电等综合利用功能。本工程利用的水资源为全民水库地表水资源,无地下水资源抽采和利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无污染物排至流域,也无污染物排入地下水层,因此不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堆存,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工程运营以来,灌溉等人类活动将使灌区下垫面的各种特性朝有利方向变化,因此灌区开发有利于引起局部区域内的气候,特别是贴地层局地气候的改善,促成了地区良好生态环境的形成。项目实施后,灌区植被将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2月23日取得了广安市水务局《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批复》(广市水函〔2023〕30号);2023年10月27日取得了广安市水务局《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全民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市水函〔2023〕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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