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10000吨TCPA钠盐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10000吨TCPA钠盐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广安利尔新厂区现有600亩地块内建设氰基吡啶氯化装置、TCPA钠盐后处理装置及硫副产品资源化车间,配套建设导热油炉、冷冻、罐区、库房,实现10000吨/年四氯吡啶甲酸钠的生产,或5000吨/年四氯吡啶甲酸和4630吨/年二氯吡啶甲酸钠的生产。项目总投资为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房屋装修阶段油漆废气。项目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并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等扬尘防治措施,其产生的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所有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须均采用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施工机械,降低尾气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在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可以作为中水回用或用作洒水抑尘,池底泥沙作为固废运往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废水严格禁止随意排放。施工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交通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为减缓拟建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远离周围敏感目标,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采取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对长期工作在强噪声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上岗时须佩戴耳塞等防护工具,并实行定时轮换制度。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工程产生的建筑废料、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废物一般是碎石、碎砖、砂土和失效的混凝土等,这部分废弃物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回收利用,或填坑平整低洼地,或用于铺路,物尽其用。装修垃圾部分回用或收集后外售,剩余部分定点堆放由施工方清运。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反应废气、中和废气、干燥废气等工艺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共设置废气处理装置7套,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置情况如下:①氯化反应吸收尾气采用“三级碱液吸收”处理后与经 “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后的配酸废气一并通过25m排气筒排放(1#);②中和反应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后,与二氯吡啶甲酸钠产品浓缩废气、结晶离心废气一并采用“硫酸吸收”处理,再与水解反应废气、硫酸稀释废气、稀硫酸浓缩废气一并经“水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2#);③电解废气采用“硫酸吸收+水吸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3#);④氧化镁投料废气与硫酸镁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水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4#);⑤含氨反应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5#);⑥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直接排放(6#);⑦二氯吡啶甲酸钠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碱液吸收”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7#)。
(三)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后,控制噪声值在75dB以下,根据影响预测,昼夜间各厂界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树脂吸附废渣、过滤渣以及废树脂、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废水蒸发除盐工序产生的废盐、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原料使用、中间产品和产品包装过程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机修废手套及含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硫酸镁压滤渣和布袋除尘器废渣,其中布袋除尘器收尘渣返回生产装置综合利用,硫酸镁压滤渣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置后,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地下水及土壤。项目涉及的生产车间和罐区进行重点防渗,丙类库房和导热油炉区进行一般防渗,采取的地下水防治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位于园区内,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收集依托储运项目建设的2000m3事故废水收集池、2000m3的初期雨水池以及雨污切换装置,厂区在最高处设置风向标。酸碱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其中最大罐体积。本评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安评、设计和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大化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同时评价提出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修订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 三、其他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建设内容变动后重新报批,2024年11月11日,广安利尔对项目投资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11-511624-04-01-817427】FGQB-0186号)进行了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改为“建设氰基吡啶氯化装置、TCPA钠盐后处理装置及硫副产品资源化车间,配套建设导热油炉、冷冻、罐区、库房,实现10000吨四氯吡啶甲酸钠或5000吨四氯吡啶甲酸、4630吨二氯吡啶酸钠的生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对变更内容进行了确认,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变更。 |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