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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5-02-11
  •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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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1 00:22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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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7井试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4井二期试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大庆油田川渝地区合深4井三期试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电    话:0826-2352066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7井试采工程

    广安市武胜县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依山傍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各1处、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应急污水池、放空燃烧区、公辅区等)、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等。其中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为施工期临时工程,建成后拆除,公辅区包含集气装置区(含水套炉、计量橇、燃料气罐、气田水罐等)、工艺装置区(含脱硫、脱水脱汞、液化、硫黄回收、冷剂储存区)、LNG装车区等。井口气设计处理规模38万方/天,商品气设计规模30万方/天。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2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监理。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规定,三部委有关扬尘防护的规定,实施扬尘防护,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建设主体用密目安全网围护,建材及建渣运输车辆密闭,可将施工扬尘的影响降至环境和周围人群可承受的程度。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二)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水以及设备工具清洗水等,建设单位在工地建沉淀池1座,施工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后回用于工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三)噪声。施工区边缘设置不低于3.0m的临时施工围挡,项目施工期夜间不施工。建筑施工中打桩、灌装机械、挖掘基础等施工无法避免噪声和振动,因此夜间严禁打桩等高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如因施工需要,确需在夜间10:00 以后作业,必须办理手续,经同意后,发布公告后方可施工。推土机、装载机、搅拌作业等也要控制作业时间,在白天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2011)中的相关要求施工,施工期间应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在高噪作业前及连续施工时及时公告施工时间,以取得群众的谅解。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也可以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混凝土搅拌噪声。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木工棚使用前应完全封闭,屏蔽电锯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无弃土产生。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土方堆放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应定点统一堆放,临时堆场要作好相应的防尘、防渗措施,特别是雨季时要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堆场四周采用打围的方式进行栏挡,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用土,剩余部分原地种植草籽,减少大风或干燥天气时的扬尘飞扬。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各燃料气使用点(水套加热炉、火炬长明灯、燃气发电机组等)均燃用净化后燃料气,同时水套加热炉、燃气发电机组等均设置低氮燃烧。本项目酸气产生于净化系统再生塔,进入硫回收系统后,由于本项目酸气量低、酸气浓度低及潜硫量低,因此,本项目硫回收采用直接氧化(络合铁)工艺。酸气进入硫回收系统后,先经酸气分离器和吸收塔处理后,进入尾气吸收撬处理后排放。项目各排气筒废气排放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设置1个容积为49m3的气田水罐,产生的气田水暂存于气田水罐内,定期外运合川113井或合川6井回注处理,不外排。本项目设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和1个埋地污水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埋地污水罐,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除盐水装置排水和检修废水由污水管网分别收集至埋地污水罐。埋地污水罐中废水定期外运至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大足区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至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剩余浓水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排入苦水河。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设备、空压机、制氮机、各类泵等,其噪

    声多在65-85dB(A)。采用修建隔声车间阻隔、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故障性噪声排放。②优化设备布局,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合理布置厂区平面,有效利用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③各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源强值;空压机四周设置隔声屏、墙体采用吸声材料进行隔声处理。④环保设施风机安装消音器,减少噪声排放。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尽可能的减少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域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四)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脱汞剂、过滤杂质、级间分离废油、废除臭填料、废导热油、废溶剂容器、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沾有机油的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硫膏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空氮站废滤芯和废吸附剂等一般固废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浮油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无害化处置,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污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内各单元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防渗措施基本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防渗技术要求,可从污染源头和途径上减少因废水、物料泄漏、渗漏入地下水。同时,本次评价制定了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应急响应,能够有效控制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地下水治理措施可行。

    (六)环境风险。为了预防环境风险,本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主要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措施、防火防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自动控制措施、检测及报警措施、消防安全措施、防渗措施、泄漏三级防控措施等,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建设单位应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及救援资源和应急预案应纳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检查内容。项目业主应充分利用区域安全、环境保护等资源,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4井二期试采工程

    广安市武胜县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拟建项目拟在潼深4井试采工程东北侧新建净化回收单元流程1套,净化建设规模40×104Nm3/d,液化建设规模30×104Nm3/d,用于回收潼深4井试采天然气,试采结束后转为区块生产井。场站共分为7个区域,区域划分和主要设备情况如下:井口集输区(含水套炉撬、分离计量撬等)、工艺装置区(含脱酸、脱水脱汞、深冷液化、混合冷剂储存等)、冷剂压缩机区、硫磺回收区、LNG装车区、辅助生产区、放空区。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86.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项目施工期不可避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通过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将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各种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THC等,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焊接烟尘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耕地施肥,均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噪声不可避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的特征。通过采取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可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使用较少,同时,项目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表土剥离后可以做到挖填平衡,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于场地恢复用土。建筑垃圾首先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可回收部分收集后交由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水套炉、放空火炬所用燃料气均为试采站净化后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水套炉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硫回收单元臭气主要为硫膏暂存过程中散发的含硫化合物气味,无组织排放,硫回收装置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影响。场站内阀组等设备逸散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制定日常巡视工作制度,定期检测、及时修复,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后,拟建项目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逸散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备用燃气发电机采用本项目净化后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时间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非正常工况下,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其运行时间短,污染物产生量少,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二)废水。气田水、剩余脱盐浓水暂存于污水罐中,由重庆大潼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专用罐车拉运至合川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中,由重庆大潼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专用罐车拉运至合川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沉淀发酵后用于项目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三)噪声。正常状况下,项目设备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处噪声叠加本底值后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事故放空时,会对周围农户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事故放空几率较少,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加强设备管理,尽量减少火炬事故放空的几率,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检修放空时通过控制气体流速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建设单位应做好与周边农户的沟通工作,在进行放空前通过张贴通知或者广播通知告知周围农户,让农户事先有心理准备,取得谅解,预防因放空噪声而引起的不良环境纠纷。通过采取以上的方式措施,放空产生的噪声对农户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硫膏暂存于硫膏堆存区,定期运至宣汉县聚信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瓷球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滤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分子筛、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本项目拟采取分区防渗防治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且在项目下游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并阻止污染羽的扩散迁移,避免对项目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针对各产污单元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环境,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场站内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设置围堰、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场站散落的污水汇入排水沟、集水坑,最终可集中收集至事故池内。

    (六)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遵章处置,在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3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合深4井三期试采工程

    广安市武胜县

    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拟建项目拟在合深4井一期工程西北侧340m处新建撬装临时回收LNG场站一座,用于回收合深4井试采期间的天然气,场站共分为5个区域,区域划分和主要设备情况如下:工艺装置区(含脱酸、脱汞区、液化区、硫磺回收区)、冷剂储存区(容积小于100m3)、LNG装车区、公辅区、放空区。同时依托已建合深4井一期工程场地新建井口装置区,布设水套炉、燃料气缓冲罐、污水罐、分液罐、放空分液罐、出站阀组等,设计净化规模40万方/天,液化规模33万方/天。新建合深4井一期至合深4井三期的原料气管道、燃料气管道、氮气管道,原料气管道设计压力为16.0MPa,采用D114.3×13.0  L245NS PSL2无缝钢管,管道同沟敷设,长度为633m,原料气输送能力为40万方/天。项目总投资226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

    通过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将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各种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焊接烟尘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施工期废气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暂的、局部的,也是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但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耕地施肥,均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的特征。通过采取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后,可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表土剥离后可以做到挖填平衡,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表土堆场,后期用于场地恢复用土。建筑垃圾首先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可回收部分收集后交由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场站占地、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对地表植被、土壤结构改变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土石方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宽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管沟、场站开挖时,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可减少植被的破坏量,缩短植被重建的时间;对坡度较大地段,要搞好护坡工程的建设,根据工程段地质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边坡防护措施。随着施工的结束,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的进行,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和结束,生态环境仍保持原有生态功能,本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水套炉、放空火炬所用燃料气均为试采站净化后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硫回收单元臭气主要为硫膏暂存过程中散发的含硫化合物气味,无组织排放,硫回收装置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影响。场站内阀组等设备逸散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制定日常巡视工作制度,定期检测、及时修复,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后,拟建项目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逸散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备用燃气发电机采用本项目净化后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时间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Ox、SO2、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非正常工况下,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其运行时间短,污染物产生量少,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二)废水。气田水、剩余脱盐浓水暂存于污水罐中,由重庆大潼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专用罐车拉运至合川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放空分离液暂存于放空分液罐中,由重庆大潼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专用罐车拉运至合川6井进行回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沉淀发酵后用于项目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三)噪声。正常状况下,项目设备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处噪声叠加本底值后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事故放空时,会对周围农户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事故放空几率较少,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加强设备管理,尽量减少火炬事故放空的几率,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检修放空时通过控制气体流速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同时建设单位应做好与周边农户的沟通工作,在进行放空前通过张贴通知或者广播通知告知周围农户,让农户事先有心理准备,取得谅解,预防因放空噪声而引起的不良环境纠纷。

    (四)固体废物。硫膏暂存于硫膏堆存区,定期运至宣汉县聚信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大潼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瓷球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滤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废活性炭、废分子筛、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本项目拟采取分区防渗防治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且在项目下游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并阻止污染羽的扩散迁移,避免对项目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针对各产污单元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土壤环境,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场站内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设置围堰、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场站散落的污水汇入排水沟、集水坑,最终可集中收集至事故池内。

    (六)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遵章处置,在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七)生态环境。本项目集输管线临时占地林地被草地替代,场站占用的耕地、林地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原有状态,造成生物量的减少;管道、场站施工开挖土方引起土壤结构、土壤紧实度、土壤养分变化,同时,防腐材料和施工废弃物也会对土壤的理化性质产生影响。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分布,也没有涉及野生动物的通道、栖息地等敏感场所。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整个评价区的生态完整性产生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属可接受范围;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物种缺失,不会影响生物迁徙和物质能量流,也无须预留通道。本项目涉及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没有受到影响,在干扰之后可以较好的恢复,没有显著的生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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