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第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三、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在原岗位(职业)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提交材料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上传扫描件至系统)。
(三)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上传扫描件至系统)。
五、办理地点
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全程网上办理(网址:https://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请 。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在线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办理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颁发和送达。办理机关负责人在决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申请人发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通过手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使用姓名、工作许可号码或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注册登录,经实名、实人核验后,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
七、办理机构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十、联系电话
0826-239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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