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25-05-26
  • 发布日期 2025-05-26
  • 文号
  • 有效性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高端、专业人才)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26 21:11 来源: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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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第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三、受理条件

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二)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1.申请人变更护照号,应提供新护照号及信息页、签证页。  

2.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应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五、办理地点

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全程网上办理网址:https://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请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在线申请材料3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3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办理人员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四)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5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颁发和送达办理机关负责人在决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申请人发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通知》。通过手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使用姓名、工作许可号码或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注册登录,经实名、实人核验后,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

七、办理机构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十、联系电话

0826-239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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