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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5-07-25
  • 发布日期 2025-07-28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28 01:58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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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优孚(四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脲甲醛缓释新材料和高端缓释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优孚(四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脲甲醛缓释新材料和高端缓释肥项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优孚(四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266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87.38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楼、1栋UF生产车间、1栋复混肥生产车间、1栋丙类仓库等,并在UF生产车间内新建1条年产5万吨脲甲醛缓释新材料生产线,在复混肥生产车间新建1条年产10万吨高端缓释肥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办公楼、门卫室、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配电房、空压机房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前,轮胎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材料运输车辆运送过程中,应规划合理线路、合理时间。施工期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尽量降低物料运输过程中的落差,适当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相关要求,全面督查场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等相关要求,确保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沉降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待溶液挥发后,与混凝土表面结合成一层塑料薄膜,封闭混凝土中水分不再蒸发外逸;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和修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倒,厂内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再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中依托周边设施输送到园区污水厂,经园区污水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设备、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远离周围敏感目标,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倡导文明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一方,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采取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降低人为噪声: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建立临时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对长期工作在强噪声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上岗时须佩戴耳塞等防护工具,并实行定时轮换制度;工程的建设中只要规范施工,合理安排工序,使各种施工机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桶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装修废料等,部分回用或收集后外售,剩余部分定点堆放由施工方清运。针对施工期油漆桶,项目拟在生产车间(按重点防渗处理后)设置1个临时油漆桶暂存间,定期收集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项目将粉料配料系统粉尘经配料房整体抽风和一级烘干设备自带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先经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酸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同时利用设备自带的密闭收集风管对二级烘干粉尘进行收集,先经过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2#酸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最后将以上两股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氨气、甲醛等各个污染物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标准限值后排放。利用密闭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密闭收集后,由洗涤塔+文丘里洗涤器+除雾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一级筛分机和一级冷却机产生的粉尘利用密闭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密闭收集后,3#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送入到3#喷淋塔洗涤+除雾器后处理;2#筛分机、二级冷却机和包膜机产生的粉尘利用密闭设备自带的收集系统密闭收集后,由4#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送入到4#喷淋塔洗涤+除雾器处理后,最后将以上两股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脲甲醛缓释新材料生产线反应釜和配制罐产生的废气与甲醛罐产生的甲醛废气一起采用两级水喷淋+除雾器处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后,甲醛和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和表4标准限值。喷雾干燥粉尘经备密闭收集后,先经过5#布袋除尘器和5#水喷淋(两级)+除雾器处理后,最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SO2、NOX、颗粒物、硫酸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甲醛和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和表4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项目脲甲醛缓释新材料生产线造粒烘干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先经过6#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SO2、NOX、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实验过程中主要会产生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升至楼顶排放DA007,HCl、硫酸C排放满足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和表4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建筑物烟道排放,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排放限值。

(二)废水。高端缓释肥生产线的工艺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喷淋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四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至工艺生产中。脲甲醛缓释新材料甲醛废气和喷雾干燥废气的处理喷淋废水,定期少量多次回用于尿素溶液配制。项目工业废水均不外排。实验室废水设置1套实验室废水预处理设施,经酸碱中和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后,再在和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项目废水处理达到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未包含的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后(特征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远期项目废水处理达到《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_3202-2024)表1标准,特征因子执行表3标准后纳入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_3202-2024)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排入渠江。

(三)声环境。拟建项目的噪声源强主要为风机、泵、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使噪声值降低10-25dB,控制在75dB及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处置遵循分类原则、回收利用原则、减量化原则、无害化原则。拟建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材、维修废金属屑(不含油)和实验一般试剂瓶及耗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含油抹布棉纱、实验废液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库房内暂存,然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需要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杜绝固废在厂区内的散失、渗漏。各种固废在厂内应分别设置堆存专门容器或临时场地堆存,堆存场地按照有关规范修建围墙并作防渗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固体废物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需在厂内临时存放的固废,应采取严格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其对环境产生危害。禁止将生活垃圾同工业固废混合堆放,禁止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堆放。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地下水和土壤。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风险事故;对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废水、初期雨水等收集并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甲醛储罐、丙类库房、脲甲醛缓释新材料车间反应釜区域、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均按照重点防渗,库房、一般固废暂存区、高端缓释肥车间等均按照一般防渗区建设,其他区域均为简单防渗。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了“可视化”设计,同时通过对可能泄漏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拟建项目新增构筑物防渗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执行。定时监测地下水中各种污染物含量,及时发现问题,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

(六)环境风险。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采用双回路,厂区重点岗位备有柴油发电机,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基本不会发生非正常排放,发生大气污染事故可能性很小。拟建项目厂区内设置有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围堰等废水收集设施,一旦发生液体物料、废水泄漏等事故,可采取有效截流措施后,可将物料、废水控制在厂区内,能杜绝事故废水进入水体。项目厂区内采用二级防控体系,当发生液体泄漏或其他事故时,首先通过一级防控体系将事故废水控制在事故发生单元内,若事故较严重导致一级防控体系不能完全控制事故废水影响,则通过厂区二级防控体系将事故废水导入厂区应急事故水池,收集后进行处理再回用,不得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当厂区发生重大事故导致厂区内两级防控体系均失效,启动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防控体系,由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厂废水应急池暂存项目产生的事故废水,再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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