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和省级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药监函〔2023〕9号)要求,我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药品监管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2年,下达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175万元,2021年12月,省上发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1〕183号),下达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121万元,用于药品综合监管。2022年8月,省上发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2〕86号),下达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总额54万元,用于药品综合监管。
(二)绩效目标情况
1.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2.完成医疗器械抽验任务及不合格产品处置;
3.提高办案水平,查办大案要案,不断降低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常规监测;
5.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6.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
7.公众对药品生产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药品专项资金下达我市共17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为:市本级40.09万元,市精神病医院2万元、广安区市场监管局22.63万元,前锋区市场监管局17.55万元,邻水县市场监管局28.73万元,华蓥市市场监管局16.55万元,武胜县市场监管局25.77万元,岳池县市场监管局21.68万元。省级下达的175万元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及使用情况。2022年下达我市预算共计175万元,全年执行数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主要用于药品监管方面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宣传费等方面的支出。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先后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局机关内设财务与内部审计科负责费用核审,机关纪委负责日常监督,市财政、审计、纪委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加强了资金监管,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中省专项资金的支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中省专项资金规定范围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未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专项得到切实有效保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药品监管企业数≥720家,实际完成药品监管企业数750家;指标2.化妆品监管企业数≥476家,实际完成化妆品监管企业数476家;指标3.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146家,实际完成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165家;指标4.药品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40学时,实际完成药品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40学时;指标5.药物滥用常规监测任务数≥150份,实际完成药物滥用常规监测任务数为686份;指标6.中央医疗器械抽样任务数为1批次,实际完成1批次的医疗器械抽样;指标7.案值50万元及以上重大典型药品案件数1个,实际未完成。
(2)质量指标。2022年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39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48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462份,培训人员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医疗器械的抽样及“两品一械”的监管任务。
(4)成本指标。2022年下达中央药品监管资金175万元,全年执行数1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主要用于药品监管方面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宣传费等支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抽验不仅能反映医疗器械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而且能有效震慑药械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规范全市器械经营使用行为。
(2)社会效益。开展医疗器械抽检以及“两品一械”监管,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药品安全事故底线,“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实现了药品抽检合格率、公众满意度逐年提升和一般药品安全事故逐年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为加强药品监管数据互联互通,2022年12月,我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四川紫云之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局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方,目前已初步完成药品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初步实现监管智慧化。强化宣传,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以“全国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全市开展“安全用药同心同行”安全用药户外宣传暨咨询活动6场次;开展安全用药进药店活动,全市累计在药品经营企业播放宣传用语2万余条次;开展执业药师公益行科普公益活动,全市累计组织执业药师100余人次,依托零售药店临街宣传、进公园、入社区等开展药学服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达900余人次;制作药品安全温馨提示、安全用药小知识、药品零售企业依法经营承诺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通过扎实有效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用药科学素养,全面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群众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及对药品监管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广安市药品安全满意度总体得分82.09分,较2021年提升5.3%。
(3)可持续影响。一是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化妆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医疗器械监管水平提高,且长期有效;四是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提高,且长期有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达82.09分,较2021年提升5.3%,在全省排名第十名。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案值50万元及以上重大典型药品案件数1个目标未完成。二是工作机制有待优化。存在“财务热,业务冷”的现象,绩效管理同业务同步部署、深度融合还不够。三是全过程预算绩效动态管理有待提高。虽然建立了绩效运行自行监控工作机制,但对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动态跟踪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加大药品案件线索排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将预算管理的理念渗透到每一个职工理念中。三是财务人员认真做好与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工作,认真收集与监控绩效运行情况,力求预算绩效目标按照计划执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专此报告。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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