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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日期 2023-09-26 16:05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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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广安片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续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16:05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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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局,广安经开区财金局,市级各单位,有关申请人、专家: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管理,更好地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续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广安片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申请人征集时间:9269:00103118:00

二、征集方式

采取在线征集方式,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进行注册申请(申请流程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待在线培训、统一测试、市州初审后,经财政厅复审、公示、终审入库。培训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集续聘条件

(一)申请人征集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 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 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 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续聘专家条件

参加2020年度培训测试合格并成功续聘的评审专家。

四、征集范围及重点

(一)征集范围

1. 采取自我推荐、单位推荐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

2. 具备在技术、经济、法律等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 其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广安市境内。

(二)征集重点

重点征集办公用品,农林牧渔业产品,机械设备,家具和用具,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医疗设备,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保险服务,广告宣传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制造业服务等方面的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当地各领域优秀人才积极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积极做好评审专家征集解释工作,告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有关要求、申报程序和必要准备等。

(二)请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业务理论知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测试。妥善保管好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三)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在四川省内多地申请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联系电话0826234251908262867789

                            广安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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