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023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图书馆智慧图书馆信息化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自流井区洪建装饰材料商行
住所地:自贡市自流井区马吃水路103号川南英祥建材市场1-A3-01号富森美国际家居广场自编号3053号营业铺
被投诉人:广安市图书馆
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2号
被投诉人: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互联网小镇1A2层2-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3月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392.4412万元,2025年3月3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5年4月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2025年4月1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中标金额为385.96万元。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编制违反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开标时间不满足法律规定;2.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中标的名称:层架标、移动还书箱、益智棋桌等大量货物类采购标的没有明确产品执行标准,违反法律规定;3.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图书杀菌机,采购需求不明确;4.招标文件3.2.2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地点采购需求不明确;5.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违规设置扣分项,评审未量化细化;6.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类似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拥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待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6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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