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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3
  • 发布日期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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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09:15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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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023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图书馆智慧图书馆信息化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自流井区洪建装饰材料商行

住所地:自贡市自流井区马吃水路103川南英祥建材市场1-A3-01号富森美国际家居广场自编号3053号营业铺

被投诉人:广安市图书馆

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2

被投诉人: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互联网小镇1A22-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3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392.4412万元,202533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54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次),202541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中标金额为385.96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编制违反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开标时间不满足法律规定;2.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层架标移动还书箱益智棋桌大量货物类采购标的没有明确产品执行标准,违反法律规定3.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图书杀菌机,采购需求不明确;4.招标文件3.2.2商务要求中交货时间、地点采购需求不明确;5.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违规设置扣分项,评审未量化细化;6.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类似业绩“2022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拥有1个类似业绩得1......”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待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6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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