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印发《2024年广安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集体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研究阐释等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细化依法行政工作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构建依法行政、职责明确的民政法治治理体系。坚持以“三定方案”为依据,结合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更新完善广安市民政局法治账图,突出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把关键内容、操作要求和主要风险点都点明点实,着力形成依法行政的导引图和工作指南。
(二)抓好教育培训,筑牢法治思想理论根基。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和民政相关法律。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内容,制定《广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计划》,通过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落实轮训计划。截至目前,市民政局20名骨干人员获得四川省行政执法证,有效充实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三)扎实开展普法,广泛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现场宣讲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重大祭扫节日开展殡葬法规宣传,引导文明祭祀;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和登记事项,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力,深入践行法治为民。
(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履行民政相关职责。一是修订《广安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不断简化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流程,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全面取消户籍地限制,开设急难问题化解“绿色通道”,今年来为739户临时遇困家庭实施快速救助。二是严格落实登记审批要求,规范办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2024年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6件。强化社会组组织执法监督管理,重点聚焦行业协会及“僵尸”组织,以年度检查和抽查为契机,综合日常掌握全市社会组织情况,要求参检单位提供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严禁出现私分、侵占、挪用社会服务机构资产和非法、变相分红的行为,清理发现58家未参检年检的社会组织,目前已依法启动立案调查工作。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卫健、住建、消防和金融等部门对本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共抽查养老服务机构10所,对其中存在问题的5所下达了整改意见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累计检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5所。四是认真开展殡葬检查,2024年全市共计开展殡葬领域执法检查15次,劝导主城区非法搭设灵堂治丧12余起,排查违规开展殡仪服务情况7次。
(五)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梳理编制《广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目录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运行监督和制约,促进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严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等文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坚持末位表态,重大决策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确保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聘请法律顾问2名,有助于化解法治矛盾,防治法律风险,使民政管理决策进一步规范化、法律化。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人才力量缺乏。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中仅1人获得法律资格证书,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系统性不强,对法律专业问题把握不够准确。
(二)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与民政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需更多创新举措。
(三)法治思维亟待强化。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要点,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带头执行党组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组织会前学习法律法规20余部,在党组会议和中心组会议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自觉遵守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秉公用权,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要求,履行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遵守作风建设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测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梳理权责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审核监督机构和人员,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1次。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对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训练,教育引导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结合民政业务实际,探索多样化的普法方式,如结合“6.19”救助开放日等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利用“广安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宣传覆盖面。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权基准适用,制定完善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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