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广安城区:12月共有效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8天,达标率58.1%,较上月下降31.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6.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2,空气质量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前锋区城区:12月共有效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3天,达标率74.2%,较上月下降19.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9.7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0,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下降,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华蓥市城区:12月共有效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1天,达标率67.7%,较上月下降22.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12.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5,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下降,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岳池县城区:12月共有效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天,达标率71%,较上月下降19.0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6.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6,空气质量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武胜县城区:12月共有效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5天,达标率80.6%,较上月下降16.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9.7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7,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下降,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
邻水县城区:12月共有效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4天,达标率77.4%,较上月下降19.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12.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8,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下降,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二、降水
12月,全市3个降雨点共采雨样2个,无酸雨样,降水pH月均值范围6.29~6.31,月均值6.30,其中城区为6.29,郊区为6.31。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通知》,全市8条流域共设置15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12月,共监测14个断面(白塔每季度监测一次,本月未监测),有11个断面为地表水Ⅱ类水质,有3个断面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嘉陵江:国控入境断面烈面、国控出境断面金子(重庆境内)均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渠江:国控入境断面团堡岭(达州境内)、省控断面涌溪、国控断面化龙乡渠河村、国控出境断面码头(重庆境内)均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均无明显变化。
御临河:国控入境断面双河口大桥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国控出境断面幺滩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大洪河:国控入境断面岗架大桥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国控出境断面黎家乡崔家岩村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南溪河:国控断面摇金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华蓥河:国控断面黄桷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清溪河:省控断面双龙桥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长滩寺河:省控断面郭家坝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较上月和去年同期无明显变化。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3年第4季度,广安市各级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县级政府所在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广安城区为每月一次),参与评价的61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及以上,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广安城区渠江西来寺、前锋区饮用水源地龙滩河渠道前池、武胜县饮用水源地嘉陵江白滩村牟家湾、岳池县饮用水源地嘉陵江丁家石盘和邻水县饮用水源地关门石水库为地表水Ⅱ类水质,华蓥市饮用水源地天池湖取水口、岳池县响水滩水库和全民水库贺家盖为地表水Ⅲ类水质。
(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各级生态环境局对全市6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地表水45个、地下水21个),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对14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五、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3年第4季度,广安市各级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广安城区、前锋区城区、华蓥市城区、岳池县城区、武胜县城区、邻水县城区,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开展一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市36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点位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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