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分配情况进行公告,此次共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808.14万元,其中,市卫生健康委7.2万元、市疾控中心322.59万元、市人民医院48.87万元、市中心血站52.31万元、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15.96万元、市精神病院149.44万元、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7万元、广安区516.06万元、前锋区159.45万元、经开区15万元、岳池县156.07万元、武胜县173.18万元、邻水县142.73万元、华蓥市4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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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