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债函〔2025〕16号)要求,现对广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原广安市园林局)存续债券资金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24年末,广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资金收入0.1亿元,用于月湖邻里公园和渠江红滩音乐公园建设,债券期限20年,利率3.82%,每年8月10日付息,2040年8月10日偿还本金;2021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资金收入0.6亿元,用于月湖邻里公园和渠江红滩音乐公园建设,债券期限10年,利率3.41%,每年5月10日付息,2031年5月10日偿还本金;2022年四川省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五期)—2022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二期)资金收入0.15亿元,用于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建设,债券期限20年,利率3.27%,每年6月13日付息,2042年6月13日偿还本金;2022年四川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十七期)-2022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七十三期)资金收入0.15亿元,用于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建设,债券期限20年,利率3.14%,每年10月17日付息,2042年10月17日偿还本金;2024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三期)资金收入1亿元,用于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建设,债券期限20年,利率2.38%,每年8月29日付息,2044年8月29日偿还本金;
截至2024年末,广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资金支出0.1亿元,用于月湖邻里公园和渠江红滩音乐公园建设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2021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资金支出0.6亿元,用于月湖邻里公园和渠江红滩音乐公园建设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2022年四川省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五期)—2022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五十二期)资金支出0.15亿元,用于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2022年四川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十七期)-2022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七十三期)资金支出0.15亿元,用于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2024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三期)资金支出0.2136亿元,用于广安城市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
附件:广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截至2024年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xlsx
广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