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权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2.承担市级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滩涂等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他项权登记、其他登记)以及登记的撤销。
3.协助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动产市场进行管理,协助司法机关进行不动产权的查封,限制及协助执行工作。
4.负责市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权登记质量监督管理及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5.承担全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及更新工作
6.承担市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绘监督工作,指导县市调查测绘业务。
7.承担市及市辖区(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8.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管理派驻机构和直属单位。
9.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夯实登记基础。一是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和程序,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二是完善入库档案资料的整理、信息录入,做好档案信息化管理。
2.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新开发应用系统建设项目。以建设一窗受理和数据共享为工作重点,做好“互联网+不动产”和不动产档案整理及系统建设工作,倒排工期,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3.提升营商环境指标。对标对表,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严格执行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提高信息透明度等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加快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
4.加快延迟办证项目。积极组织人员跟踪摸底调查,督促房产企业尽快完善手续,加快剩余3个“问题楼盘”的办证。
5.做好群众咨询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落实首问责任制,主动作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登记质量监督管理。
6.加强人员教育管理。继续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作风检查,组织开展每周列会学习,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对外服务能力,不断塑造中心对外的公信力。
7.深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林权登记等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房地一体”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林权登记权籍调查学习。二是抓紧督促人员到位,组建工作专班,确保“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十一个科室两个分中心,主要包括:综合科、权籍调查科、预审受理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登记四科、质量监督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权籍档案馆、广安分中心、前锋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1324.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576万元(保障临聘人员经费以及补充公用经费的不足),上年结转收入247.23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1324.93万元,较2020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605.7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58.6万元(2021年单位人员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2、非税收入安排增加186万元(用于解决临聘人员经费以及补充单位公用经费的不足)。3、上年结转资金增加76.63万元(临聘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324.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7.23万元,占18.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7万元,占37.87%。非税收入安排576万元,占43.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32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7万元,占81.34%;项目支出247.23万元,占18.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4.93万元,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5.7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0年增加158.6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增加186万元。3、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安排增加76.6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7.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576万元在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9.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58万元,事业运行1004.1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576万元在内)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9.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58万元,事业运行1004.1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7.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529.1万元,增加96.4%。主要原因是1、2021年单位原切块预算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拨款。2、非税收入计划安排576万元,增加186万元,其原因是补充公用经费不足及保障临聘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9.68万元占4.61%,事业单位医疗:23.58万元占2.19%,事业运行1004.11万元占93.17%(含非税收入576万元在内),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4.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
2.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9.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5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690.81万元(含非税收入安排的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数0万元,增长0%。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数增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工作需要开支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增加17.92万元。主要是2020年财政预算保障1辆车,另2辆车切块保障,今年3辆车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所以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用于单位业务保障用车。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8万元,用于保障车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没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没有安排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14.表7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