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

发布日期:2025-07-07 08:50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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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26-2333223;邮寄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1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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