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广安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拟开展2025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第2批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备案程序
有意承接我市各项补贴性培训项目(含重点群体就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创业培训、求职能力实训、在校大学生技能培训等)且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注册地在广安市范围内的,2025年9月10日18时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机构资质、设施设备、师资、安全条件等办学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2025年9月12日18时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综合评估。
注册地在广安市外的,2025年9月12日18时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申请机构进行综合评估,优选符合我市产业多元化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和职业(工种),避免培训同质化,并将符合备案条件的拟承训机构名单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安心就业”网站和小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复备案。
二、备案要求
有意承接我市各项补贴性培训项目且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广安人社规〔2025〕2号)文件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准确的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单位印章、签字等要素应齐全。
三、联系电话
市本级:0826-2665587
广安区:0826-2259291
前锋区:0826-2889950
华蓥市:0826-4821429
岳池县:0826-5236015
武胜县:0826-6251911
邻水县:0826-3268041
广安经开区:0826-2606829
附件1:关于印发《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人社规〔2025〕2号).docx
附件2:广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2025年)xlsx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